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十大色播平台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色播 经济和信息化委 色播 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色播 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8号),现将在我省经营食盐批发的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全国食盐批发企业在粤经营信息变更告知情况表(2018年第1期)
2018年3月26日